|
职工因特殊原因在合同期内需在市区转移工作单位的,应在一个月之内,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中介手续和退工、用工记载。
职工办理中介手续时,须带转入单位填写盖章的《职工中介单位联系表》(一式五份),原单位填写盖章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的《解除合同证明》(一式五份),本人《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与转入单位签订并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市区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的职工在主管局(控股公司)内流动的,其中介手续由主管局(控股公司)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办理。之后由单位或职工本人持主管局(控股公司)内部转移联系表,原单位开具并盖章的解除合同证明,本人《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职工与转入单位签订并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书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做好退工、用工记载。
为配合"再就业工程",单位办理成批(五人以上)职工中介手续时,可以填写《职工中介花名册》(一式四份)以替代《职工中介单位联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