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共分为三个分册。
二、第一分册(不需装订)
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一式三份,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一式三份,申报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一式二份;
要求:
(1)《评审表》不能复印,除工作总结可打印剪贴外,其它内容必须手工填写。
(2)《评审表》中的审核人签字栏应分别由单位人事、技术部门负责人核实后签名,不能遗漏。
(3)《评审表》中的工作总结是在第二分册第5项详细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精简的,所以不必另加附页。
(4)《评审表》内填写的内容应注意与其它申报材料相一致,如:获奖情况应与证书相对应、考核等次应与年度考核表一致;工作经历与业绩、论文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5)《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要具体,反映出申报者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论文论著情况以及破格推荐理由、单位结论意见、申报何种专业技术职称等。
2、有效的职称外语合格证(参评证)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培训考核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考试(考核)成绩证明材料,或免考证明材料。
3、《破格报告》。应由破格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应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和破格评审条件,阐明破格申报的理由。一式二份,一份放在第一分册内,另一份装订在第二分册内。
4、破格推荐表、破格答辩表各一式二份。
三、第二分册
按《苏州市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各色插页的要求及次序进行编号、装订。
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经市区主管部门或各县级市(区)人事局职称部门验证、签名,加盖公章的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及职务聘书的复印件
2、现职称的评审表(或呈报表、初聘表)原件。
3、近三年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及《任职期满考核表》一份原件。
4、取得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及各类专业培训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按苏职办[2003]9号文(或苏职办[2003]10号文)"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撰写。
6、单位推荐意见
7、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专业技术成果鉴定证书、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如属单位集体获奖的证书,应由单位出具证明,说明申报者在该获奖项目中所发挥的作用。
8、取得现职称以来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及与此相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应与《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的内容相对应。
9、破格申报者所在单位出具的破格报告。
10、评委会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第三分册
主要包括:申报者本人撰写的著作、论文、技术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1、按苏职办[2003]9号文(或苏职办[2003]10号文)"论文、著作要求"提供。
2、正式出版的著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著作(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原件。未发表的,须提供正文打印件,每篇均要附单位出具的论文(作品)证明材料。
3、申报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应按《苏州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规定,提供一篇以上的工作报告或专业总结。并请直接装订在第二分册内。
五、申报者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须填报《苏州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七份;申报中初级职称(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须填报一式十三份。
简介表应提供打印件,统一使用8K纸复印,然后再由单位盖章。不需装订。
2、《苏州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由申报者所在单位按申报专业,区别高、中、初级分别填写,报市区主管部门或县级市(区)人事局职称部门汇总。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中,评审专业(学科)应由申报者本人对照《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专业(学科)目录》填写。
2、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好后,与简介表、一览表一并装入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袋内。
3、职称外语要求按省新规定执行。
4、申报初级职称的材料分为二个分册,提交的工作报告(专业总结)请直接装订在第二分册内。
5、申报的各类材料除明确规定的以外,均应提供原件。对于提供的其他复印件,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验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6、《评审表》、破格推荐表、破格答辩表需送市区主管部门或各县级市(区)人事局职称部门审核盖章。
7、为便于及时办理职称证书,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单位、申报职称名称)。
8、有关申报表格的标准样式可至苏州网上人才市场主页下载。网址:www.rencai.sz.jsinfo.net
9、五个县级市、吴中区、相城区、沧浪区、金阊区、平 江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虎丘区所辖单位的申报材料先报送当地人事局职称部门,市区其他申报材料先报送主管部门,由市区主管部门或县级市(区)人事局职称部门集中后,将一览表汇总制作成软盘,随同评审材料一起报送: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苏州市东大街56号人才大厦五楼)。联系电话:65300997。
10、报送评审材料时,按苏价费[2002]62号、苏财综字[2002]61号文件核定的标准,一并交纳评审服务费(高级400元、中级280元、初级180元)和职称证书工本费(10元)。
11、申报者请在评审材料袋封面的相应栏目中留下手机号码或直接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12、申报工艺专业中初级职称参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
苏州市职称评价中心
二OO三年三月
(200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