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一、 申报评审高中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一)高级职称的基本条件参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各专业资格评审条件。
(二)中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1、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中级职称:获博士学位人员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可破格申报。条件是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并从事助理级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相应奖项)以上。破格人员应经过面试,并对照破格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三)初级职称的基本条件:
1、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助理级职称:(1)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2、中专毕业或专业对口的大专专业证书,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3、大专或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员级职称。
4、取得专业对口的中专以上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可申报评审员级职称。
5、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助理级职称。条件是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员职称并从事员级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县局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相应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从事员级工作5年以上。
6、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员级职称。条件是取得县局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相应奖励的;或经县局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群众公认的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成绩突出者;或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破格人员应参加面试答辩,并对照破格条件进行申报评审。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职称评审
对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特殊岗位急需的人才可按实际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并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苏人通[2002]69号文件精神,在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评审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省市职称办印发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参加全国和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核)的成绩证明(或符合资格条件所规定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成绩三年内有效,由职称办和评委会根据各系列(专业)、岗位实际需要掌握。
申报晋升高中级职称者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符合省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一)职称外语要求
1、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
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以上;
3、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4、符合省职称办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职称计算机要求
1、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计算机应用技能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或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2、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位)以上;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应达到合格标准。1963年1月1日前出生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必须提供参加前一年职称计算机培训和考核证明,考核的成绩可作为评审参考条件。
明年评审各系列高、中级职称的应在今年参加考核。
培训问题:经省市职称办审核批准的培训考核点,可接受培训学员报名,按统一要求和计划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教师本人应经过考核,先取得江苏省职称办颁发的上岗证,才能上讲台授课。
四、报考古汉语、古典医籍的范围:
对1957年1月1日前出生的评审文博系列高级职称,可报考古汉语;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的须报考外语。评审文博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报考外语或古汉语;评审图书系列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报考外语或古汉语;对1981年6月30日前就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现仍在该岗位工作的,评审卫生系列的中医、中药专业高级职称的,可报考外语或古典医籍;对1981年6月30日后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须报考外语;评审档案高级职称的人员须报考外语,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报考外语或古汉语。
五、关于资格考试取得职称人员的聘任
经济、会计、统计、计算机软件、卫生等职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聘任问题:经过职称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聘任前必须参加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未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和未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或职称计算机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任,不能兑现工资。
执业资格不是职称资格,国家文件明确的(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除外。
六、关于党校文凭和军队院校文凭
经批准的、专业对口的党校毕业文凭可作为评审职称的依据。
持有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统一制作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入学时是现役军人。为地方培养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计划,应该持有教育部或原国家教委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的学历证书内芯的毕业证书。否则,只可视作参加过相应专业培训的依据,评审时作为参考,不能认可其学历。
七、专业证书
专业证书可作为评审中、初级职称的参考条件。但是1、专业证书不是毕业证书,不再进行初定;2、专业证书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也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科目设置、教材水平等等都应符合申报职称的评审要求;3、评审职称需要几个方面的条件,不能以是否具有正规学历或专业证书就能决定能否晋升职称;4、为评审职称举办专业证书班,应和市职称办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正式对外。
八、破格评审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须先经市职称办审核后,再报相应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破格及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面试答辩的人员都必须参加面试答辩后才可进入评审。
九、非公有制单位和无主管部门单位的职称评审
对于非公有制单位和转制后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委托当地人才中心代理职称评审申报和职称考试报名等工作。因各种原因,所在单位不开展职称评审的,个人可向职称代理部门(即人才中心)提出申请,由职称代理部门(即人才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评委会。对于必须要单位对其技术水平、工作实绩作出考核、评估的,可通过述职、面试、答辩等作出评估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十、评审委员会活动
各评审委员会必须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和《苏州市职称工作规范化管理意见(试行)》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活动:
1.评审活动前15天应将评审对象名册等有关材料报该评委会的批准部门预审、评审会议召开前7天将《评审委员会活动申报表》报市职称办,经批准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评审时应合理把握条件,突出业绩能力的评价,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业绩突出,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相应的职称。要根据苏人通[2002]69号文件精神合理掌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要把继续教育的内容作为重要条件加以掌握。要大胆改进和创新评价方法,采用面试、答辩、测评、实践操作和评审相结合的手段,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破格、非本系列和评委会有特定要求的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资格都应经过面试答辩、测评或实践操作。
2.评审结束后,各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要将评审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15天。公示后将评审结果和评审情况(报告、名单、评审结果花名册、软盘等材料)上报市职称办。评审通过人员总名单六份,分县级市、区和主管部门的人员名单各一份,并附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或考试有效成绩的原件,本人保留复印件。
市职称办建立评审结果的评价制度,对评委会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保证评审工作的质量。
3.评审通过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时间,高级职称以省人事厅职称办批文时间为准,中级职称以苏州市职称办批文时间为准。